1.开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开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2.济南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3.邯郸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

4.2023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5.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几级?

6.如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7.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措施

8.如何应对重污染天气

开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开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号_湖南重污染天气应急演习

市环境攻坚办发出紧急通知,11月2日18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全力做好应急减排工作。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近日,我市以静稳天气为主,扩散条件极差,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降低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环境攻坚办研究,我市于11月2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相关要求,预警响应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并积极引导公众注意健康防护等。同时,要严格执行《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机动车减排、工业减排、扬尘源减排等措施,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督导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等。各县区要重点加大对本辖区排污企业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点督查企业、施工工地和车辆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对污染物排放量和用电量异常的企业进行督导;加大对企业“一企一策”落实、企业重型货车停运管理、施工工地停工及“六个百分之百”落实等情况的督查力度。此外,我市将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市纪委监委及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响应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处理等措施。

济南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经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市气象部门联合会商,自2021年12月21日至24日凌晨,我市气象条件比较稳定,空气中污染物扩散条件差,决定于12月21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21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2021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车辆管控等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机扫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强化各类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开挖及回填、道路刨掘等);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搅拌等室内外作业。停止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保障性工程实施进一步分类的差异化管控,保障性工程暂分为A、B两类。各类保障性工程不得实施爆破作业、拆除工程、喷涂粉刷、铣刨作业,B类保障性工程还不得实施土石方作业。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矿山、洗煤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的物流园区范围内的企业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全面限行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营运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以柴

油为燃料的工程施工机械停止使用,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为国三及以上的除外。

四、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骑乘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企事业单位在应急响应期间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五、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空气质量状况,可以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特此通告。

邯郸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

紧急通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5日起,我市高空转为脊区控制,地面受弱高压后部偏南风影响,污染持续累积,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4日12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应急措施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绩效分级A级和引领性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其他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2-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3、除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工程项目、应急抢险施工和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民生工程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

4、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工业企业及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建成区内白天或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5、全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6、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7、各县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2023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预计1月10日起,保定市地面逐渐由高压后部转为低压控制偏南风影响,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按市大气办指导要求,我县于1月10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依据2022年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鼓励自主减排。

移动源管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料场、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控制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使用新能源渣土车运输。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焊接、切割等,停止道路沥青铺设。

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频次。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视频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盯紧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减排方式。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预警期间每日20:00时前报送前一日督导检查情况,预警解除后次日16:00前,将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及时报送县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几级?

三个。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Ⅲ、Ⅱ、Ⅰ三个级别,分别用**、橙色、红色标示,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除原有预警分级标准要求外,接到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需发布**预警,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需分别发布橙色、红色预警。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对于秋冬季较常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必须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责,提高城市大气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

及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缓解大气污染的程度,缩短重污染天气的时间。一旦发现有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情况,能够有效的组织,快速反应,及时控制污染的程度。如果监测预警机制不健全,就可能造成大气污染情况的发生。

人民网-江苏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调整预警分级标准

如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一)充分认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2013年以来,全国不同地区出现了长时间、大范围、高浓度的重污染天气,造成了不利社会影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目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容易出现重污染天气,迫切需要在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的应急管理措施,减缓重污染程度,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完善体制、健全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形成政府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落实、全民共同参与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

二、因地制宜,强化应急准备

(三)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各地要加快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业务平台,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尽快形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制度,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率。

(四)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污染物排放和气象条件,分析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在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的基础上,参照《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编制应急预案,并通过演练和应对实践修改完善。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包括工业企业限产停产方案,机动车限行方案,扬尘控制方案,气象干预方案,停办大型户外活动方案以及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方案等。

各省(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其应急预案应当与辖区各城市应急预案统筹衔接,重点强调组织、协调和联防联动内容。

企事业单位要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快速反应,做好预警和响应工作

(五)实行分级预警。各地可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有关规定,将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划分为蓝色、**、橙色和红色四级,结合本地重污染天气情况和应急工作需要,确定不同等级的具体标准,并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程序和内容。

(六)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城市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当地人民政府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当发布蓝色预警时,要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当发布**及以上等级预警时,要按照专项实施方案分级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停产、限产、限排,燃煤替代,机动车限行,场地扬尘管控,露天烧烤、秸秆焚烧管制等。当发布红色预警时,要统筹安排社会资源,为强化强制性减排措施和采取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幼儿园停课等措施做好准备,尽量减少对正常社会秩序的影响。

区域预警信息和省级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省(区)和城市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预警解除后,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终止应急响应。

(七)强化各项应急措施落实。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急工作领导指挥机构人员迅速到位,调度、指挥应急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收集、研判相关信息,根据事态发展,针对污染主要原因,增加和强化相关措施;组织对专项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增加空气质量信息和预警信息发布频次,方便公众了解污染现状和采取应急措施。当地省(区、市)环保部门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将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书面报送环境保护部(应急办)。

四、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八)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各地要通过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公开应急措施,包括要求企事业单位采取的措施以及公众需要配合采取的措施等,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尤其是预警信息发布后,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可能的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公众减少户外活动等,保障公众权益。

(九)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各地要通过组织专家对预警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效果以及公众健康防护知识等进行解读,介绍国内外做法和经验,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地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客观评价并积极参与到应对工作中,营造“同呼吸、共奋斗”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十)分解和落实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要确定专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制定相关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充实人员和装备,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或其他规定,将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辖区地方人民政府,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尤其是持续严重污染等情形进行具体规定。

(十一)严格责任追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组织监察、组织、环保等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措施

1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

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钢铁、焦化和铸造用生铁企业按照调整后的级别和减排措施执行,其他行业企业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火电企业加大脱硫脱硝剂用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和区域,结合市大气办《关于实施不利气象条件强化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相关管控要求从严执行。

3

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市政府对施工工地有相关管控要求的,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

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5

全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6

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各县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如何应对重污染天气

 如何理解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权威解读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并不意味着将重污染天气作为突发事件,而只是比照突发事件进行应急管理。

霾预警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有什么区别?

权威解读 霾预警属于气象部门的预警体系。虽然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以及重污染程度是否缓解都需要依托气象因素,但是空气重污染程度的判断很复杂,与污染物排放与积累也有一定的关系。霾本身强度与其造成的空气重污染不是完全同步的等量递进关系。霾预警和重污染天气预警、监测信息不同,发布条件也不相同。

重污染天气的预报和预警是什么关系?

权威解读 重污染天气的预报是技术层面的行为,预警是行政层面的行为。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当地政府就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时,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当发布**及以上等级预警时,按照专项实施方案分级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停产、限产、限排,燃煤替代,机动车限行,场地扬尘管控,露天烧烤、秸秆焚烧管制等。当发布红色预警时,统筹安排社会资源,为强化强制性减排措施和采取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幼儿园停课等措施做好准备,尽量减少对正常社会秩序的影响。

怎样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考核和责任追究?

权威解读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