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6月1日天气预报衡水

2.2016年1月6几号气车几号限行

3.涿州2016年1月5号限号吗?,如果限行,怎么限行

2015年6月1日天气预报衡水

衡水天气2015_衡水天气2024年12月30号

20日(今天),多云,27/15℃, 微风;

21日(明天),多云,27/16℃, 微风;

22日(后天),多云,27/17℃, 微风;

23日(周一),小雨转多云,26/16℃, 3-4级转微风;

24日(周二),多云,29/18℃, 微风;

25日(周三),晴转多云,29/17℃, 微风;

26日(周四),多云转阴,29/16℃, 微风;

周五(27日),阴,30℃/16℃,南风4-5级转3-4级;

周六(28日),阴,30℃/18℃,南风微风;

周日(29日),阴,32℃/19℃,南风转东北风微风;

周一(30日),阴转多云,33℃/22℃,东南风转南风微风;

周二(31日),雨,32℃/16℃,西南风转南风4-5级转3-4级

周三(1日),阴,31℃/18℃,东北风转南风微风

周四(2日),阴,33℃/21℃,南风转东南风微风

周五(3日),阴,36℃/23℃,东南风微风

2016年1月6几号气车几号限行

限行是根据污染天气级别,各地区限行措施不是统一执行,当天还请及时查询当地相关通知。

以河北地区2015年1月6日为例,解除限行

石家庄:1月5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石家庄市已于2016年1月1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3级)预警升级为橙色(二级)预警。非营运客车工作日6时至24时限行2个尾号措施,周一至周五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本次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非营运客车限行措施,自2016年1月4日(周一)6时开始执行。2015年12月27日启动的非营运客车特别限行措施已于2015年12月31日24时解除。

早6时至晚24时,三环以里(含三环),所有货车禁止通行(预警期间一直限行)。

衡水:1月6日6时解除限行

经市大气办预测组会商,1月5日—1月6日,衡水市市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等级为二级,较好,较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经衡水市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于1月6日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

保定:1月5日24:00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取消限行

保定自2016年1月1日0: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届时,将取市区范围以内机动车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限行措施,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及法定节日不限行。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邢台:2016年1月6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2015年12月31日17时将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调整为橙色(Ⅱ级)预警。自2016年1月1日起,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周一至周五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邯郸:1月5日20:00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取消限行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经邯郸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气象台会商研判,市决定于2016年1月4日0:00—1月6日6:00,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延长Ⅱ级应急响应。

4日至5日每日7:00至20:00,市主城区(高铁线以西、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含外环路)、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车辆限行管制,4日限行号牌尾号1和6、5日限行号牌尾号2和7的机动车辆(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廊坊:从1月5日12:00时起全市解除预警并终止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根据维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要求,1月4日至5日,廊坊市区环路北环道、东环路、南环道、西昌路、光明西道、西环路以内道路(不含环路),每天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1月4日限行尾号为4和9,1月5日限行尾号为5和0,尾号为字母或者汉字的按0管理,公交车、纯电动汽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禁止在市区内通行。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

定州:1月5日24:00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取消限行

从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2016年1月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据了解,在交通管制方面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建成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0.6吨(含)以上的货车(为保障民生,办理通行证的除外)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建城区行驶;周一至周五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建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沧州:5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

1月5日下午,沧州市交警支队接到市指令,自当日24时开始正式解除对中型、重型货车及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限行,市交警支队电子抓拍闯限行系统同步停止。

涿州2016年1月5号限号吗?,如果限行,怎么限行

答案:不限行,相关通知并未有通知

经过查询相关网站以及相关通知,并未查询到关于涿州市限行的相关通知,您也可拨打当地交管部门核实一下是否限行。

河北省大气办最新通知!2016年1月1日0时起,7市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3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唐山、廊坊、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2016年1月1日至3日我省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市)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

请你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各城市于2016年1月1日0时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各城市于2016年1月1日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市最新限行情况

石家庄

目前,石家庄尚在执行20%机动车限行措施(每天限俩号)。据石家庄市交管局指挥中心消息,通过和市大气办沟通了解,元旦期期间(1号6点—3号24点)非营运客车暂不实行限号措施。元旦期后是否限行,请持续关注最新报道。

保定

保定自2016年1月1日0: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取市区范围以内机动车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限行措施,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及法定节日不限行。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

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衡水

衡水已于12月28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记者从衡水市大气办获悉,目前预警尚未解除,按此前通知,元旦期期间不会限行。

邢台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5年12月31日17时将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调整为橙色(Ⅱ级)预警。

自2016年1月1日起,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周一至周五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邯郸

邯郸市决定于2016年1月1日0:00—1月3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市主城区(高铁线以西、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含外环路)、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车辆限行管制,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定州

从2016年1月1日0时 ,定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建成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0.6吨(含)以上的货车(为保障民生,办理通行证的除外)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建城区行驶;建城区内周一至周五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建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适当延长公交运输时间。 辛集记者从辛集市交警支队获悉,辛集市将于2016年1月1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元旦期间机动车不限行。

唐山

唐山已于12月29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7时至19时禁止重型(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

廊坊

廊坊已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记者从廊坊市交警支队获悉,此次应急响应目前并不包含限行措施。

沧州

沧州市于2016年1月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合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渣土车一律停运,商砼企业一律停止原材料进出场地,料场一律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