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怎么限号_重污染天气限号时间规定
1.车停了,雾霾还在,该怎样限行汽车?
2.车辆限号的规定
3.廊坊市是不是限号
车停了,雾霾还在,该怎样限行汽车?
这个年过得安静异常,大家的车都趴着没怎么动窝,一趴就是十几二十天。京津冀地区雾霾该来还是来,不比往常少,也不比往常轻。车主们不约而同想到一个问题:对汽车的“常态化限行”,和重污染天气下的“单双号”,到底有没有用?
至少,京津冀地区近期出现的几次重度雾霾,跟汽车没啥关系。这好比地里的白菜被糟蹋了,你不能怨到猪圈里的猪身上,这次猪们用老老实实呆在圈里的方式,自证了清白——白菜真不是猪拱的。
疫情之下,街头一直冷冷清清,无论城乡。在气氛紧张的那几天,几乎让人产生万径人踪灭的观感。史上最严厉、全球最严厉的常规交通管制手段,不过是让汽车单双号限行,但这次,停驶的汽车远远超过一半,说达到八成、九成也不为过。
但春节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还是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人们纷纷心生疑窦:车停驶了、工地停工了、饭店也不开张了,用专家们的话说,就是“社会活动水平降低了”,但雾霾照例遮天蔽日,这不科学。
专家们是专业跟你讲科学的,于是你听到了一串一本正经的科学词汇:环境容量、静稳、高湿、强逆温、气象辐合等等,目瞪口呆之余,平添了对专家和科学的敬畏;顺便你也知道了停下来的只是你看到的汽车和饭店,而你看不到的是,钢铁、玻璃、化工、火电等重污染行业并没有停下来,而且排放水平并不比平日低——近些天的重度雾霾,这些才是源头。
汽车在这段时间里是清白的,但只要一动起来,就不清白了。已经有专家表示:不能因为车流量的减少就认定其排放的污染物与雾霾没有关系。
汽车跑起来就会排尾气,尾气里有污染物,这是无可否认的常识,正如我们同样无法否认炒菜的锅灶、烤肉串打烧饼的炉子同样会排放污染物。既然街头打烧饼都不被允许,那限制汽车上路当然是理直气壮。
汽车当然跟雾霾有关系,但到底有多大关系?以前的大气污染源解析是不是靠谱?有的专家头脑就很清醒,比如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评价说:“受疫情管控影响,很多行业的排放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这对我们科学工作者而言,也是一次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案例研究,对以后重污染应对精准施策的检验,管控什么有用,管控什么无用的实证”。
管控什么有用,管控什么无用?这个问题提得真心好!顺着这个思路,还可以接着问:管控汽车有没有用?应该怎样管控?管控到什么程度合适?
这次疫情期间的经历,挺直白地告诉人们,管控汽车没什么用,你就算把汽车都禁了,重度雾霾该来还是来;但这么直白的结论专家们肯定不会同意,因为汽车确定无疑会排放污染物,不是首恶,也是胁从。
有句话叫“首恶必办、胁从不问”,但在治理大气污染上,貌似首恶还没办,胁从的汽车倒先给办了。
为什么会先办汽车?因为办汽车比较好办。说每天限两个号也就限了,说限号常态化也就常态化了,说单双号随时也能单双号,号令一出,莫敢不从。
不单可以按车牌限号,还可以按排放标准限行。国二以下的车在很多城市已经不能用了,有的城市蠢蠢欲动要把限行令扩大到国三,更有个别地方竟然在重污染天气限制国四以下的车上路。国六已经在部分地区推行,某天某个地方的某人一激动,一声令下要限国五也保不齐。
我们不说某些国家有大量二三十年以上的老车还在路上跑,而人家的天照样蓝;我们也不争论随意限号、限行是不是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法律依据,该由谁说了算;我们也不去追问,限了几年汽车,对治理雾霾到底起了多大作用。我们只是希望,这次疫情期间的特殊经历,能让某些人意识到,汽车在雾霾大戏里也许只是个跑龙套的小群演,出了啥状况您应该先跟那些大牌角色聊,这才是精准施策。我们也没敢奢望限号限行能降级,只要不随意升级就好——对于主事的人,这有时候不过是一念之间、一个文件、一纸通告的事儿。
我们正在看到,一些部门殚精竭虑用各种政策去刺激汽车消费,另一些部门又在想方设法限制汽车上路,这个景象看上去多少有些荒诞。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车辆限号的规定
法律分析:机动车限行限号的两大法律依据:一是跟车辆和交通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是跟大气污染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1.《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三十九条专门规定了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2.《大气污染防治法》九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
二、不限行的车辆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不受北京车辆限行规定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
廊坊市是不是限号
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市区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10月18日起,实施市区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廊坊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总体部署,以市区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此四条道路)以内道路为限行范围,按照**、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机制,提前发布将要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控制市城区上路行驶机动车数量。
一、三级**预警
1、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2、工作日高峰时段(7时至20时),按照五组车牌尾号(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管理),禁止对应车牌尾号机动车(包括党政机关等公务用车和非本市车辆)上路行驶,具体限行措施与北京相同。
二、二级橙色预警
1、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2、严禁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工作日高峰时段(7时至20时),对包括党政机关等公务用车和非本市车辆在内的所有上路行驶机动车,实施单双数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数管理)。单数日期单数尾号车辆允许通行,双数尾号车辆禁止通行;双数日期双数尾号车辆允许通行,单数尾号车辆禁止通行。
三、一级红色预警
1、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2、严禁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工作日和节假日全天24小时,对包括党政机关等公务用车和非本市车辆在内的所有上路行驶机动车,实施单双数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数管理)。单数日期单数尾号车辆允许通行,双数尾号车辆禁止通行;双数日期双数尾号车辆允许通行,单数尾号车辆禁止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以及经市公安交警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等;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特此通告。
廊坊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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